10月1日至4日加班,发3倍工资!
发布人 : 小燚发布时间 :2020-09-25分类 : HR智库浏览量 : 2865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9日就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。
a.10月1日至4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b.10月5日至8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先安排补休;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c.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,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。
超级“加长版”假期,可连休16天
根据安排,今年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按照这个安排,今年至少有三套“拼假”方案,只要合(lian)理(pi)请(gou)假(hou),就可拥有最长16天的超级“加长版”假期。
方案一:
10月9日、10日两天请假,连接10月11日(周日),一共休息11天。
方案二:
9月28日至30日、10月9日、10月10日共请假5天,连接10月11日(周日),一共休息14天。
方案三:
9月27日至30日、10月9日、10月10日共请假6天,连接9月26日(周六)、10月11日(周日),一共休息16天。
值得注意的是,拼假“姿势”一定要正确,最好请带薪年休假。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因此,凡是工作满1年的朋友,方案一和二均适用。方案三则适合工作满10年,或者工作满1年但有多余时间调休的朋友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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